关于阳光新能源唐山乐亭 15 万千瓦
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海域使用
论证报告(公示稿)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青岛海大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阳光新能源唐山乐亭 15 万千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局书面反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乐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31日
邮箱:lthyj12345@163.com
电话:0315-4621603
01-阳光新能源唐山乐亭 15 万千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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