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水利局
关于2023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乐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建成“职能科学、责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威信、人民满意”法制政府机关为奋斗目标,认真梳理法治创建薄弱环节,切实转变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创建各项工作,现将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合一”建设,共实现7大类98项行政事项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了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广“最多跑一次”,最大程度压缩服务对象审批时间,按照《乐亭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8项、许可事项2项,今年以来,我局在对审批流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工作程序,取消、归并部分办理环节,将我局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的办理时限在项目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40%,平均办理时限缩短4天。目前,各项目审批流程图已制定,受理、审核、决定各环节的时间也作了分配,已报政务中心审查。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础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3年以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式,共对7家监管服务对象进行了精准化检查监管,加强审管有效衔接。
3.加强行政执法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了完善的巡查制度,做到了巡查五有:巡查有带班领导、巡查有台帐、巡查有内容、巡查有针对性、巡查有结果。除平时的正常巡查外,我们还大力开展对界河、问题突出、反映举报多的地方的专门巡查、重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三不放过,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了,不处理不放过;处理无结果不放过。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队伍人手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加强了对自由裁量权运行情况的监管,杜绝滥用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了罚缴分离、收支两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达到执法效果最大化。
二、2024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乐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制建设的任务相适应。一是抓好示范创建引领。将示范创建引领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监督指导,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制度归队,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2.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坚持进驻式评查与一般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3.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提高法办案能力;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复议案件听证,含询等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三是提升矛盾调解能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乐亭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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