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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7:47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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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县城管局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唱响“真抓实干看担当,自己填写成绩单”主旋律,全局动员持续以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提升、路灯亮化工程、扬尘治理行动、城市深度管理“六大攻坚”为抓手,全面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中获得全市县(市)组第1,荣获2022-202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与城市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在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集中领导作用,健全机构设置和配齐工作人员。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梳理存在问题,研究下步工作措施,不断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强化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我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效能。我局加大对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年初县城管局组织新招录执法人员培训班,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17名新进辅助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增强了新招录人员的纪律意识、协作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为他们尽快转换角色,熟悉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我局以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为目标,将法治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感,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特别是在12月4日宪法日期间,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共接受80余人咨询,宣传群众200余人。

三、推进市容整治工作。围绕国家文明城市创建,贯彻“清、换、修、建、管”五字方针,以城乡结合部、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为重点,实施市容环境秩序治理攻坚行动,提高道路井盖完好率,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巩固城区主次干道架空线缆整治成果,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按照网格化模式,整治城区流动摊点、门店外溢、马路市场、小广告、私搭乱建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累计清理整治流动摊贩1400人次、店外经营800余家,规范非机动车辆、共享单车停放2000余辆次,入户宣传劝导门店2000余家。

四、推进城市深度管理。一是“底线”思维狠抓市政设施保护和“城市空间”治理,以此守护城市“红线”。对执法人员强化守卫“红线”意识教育,增强做城市市政设施“守护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临街建筑物装修装饰装潢报备管理(审批)流程。强化依法依规监管,增强单位、门店法律责任意识。二严格“城市空间”巡查管理。各执法中队按照网格化模式,对辖区门店装修、户外广告牌匾、市政工地巡查管控,发现违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查处临街台阶改造超出“原审批的建筑红线”案件1起,沿街门店违规设置广告牌匾案件1起,全部依法依规坚决果断处置,拆除整改,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发生。三是围绕今年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任务,勤巡查、严管理,依法打击破坏城市绿化行为,查处两起擅自修剪人行道绿化树木行为,依法依规分别给予1000元处罚,维护了城市绿化环境。四是“执法+环卫”联合整治沿街门店乱堆乱放。“执法+市政”对城区挖掘辅道及恢复工作实施现场勘查验收,确保城区市政道路完好率。“执法+园林”治理城区各公园广场违法占用摆摊、噪音扰民等行为。

五、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新完善了《执法流程图》《执法文书样本》《法制审核流程图》《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四类文本五类清单。严格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修订了《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一是行政执法公示方面。积极利用乐亭县政府网站、乐亭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事后有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2023年以来实施行政处罚184件,处罚决定信息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不断加强了执法装备建设,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保证了执法记录仪器“人手一台”。健全了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操作规范。以“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要求执法人员主动适应“镜头下执法”,设置了专门的询问室,各中队配备了电脑,凡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全过程记录资料全部归档保存,实现了案件办理的可回溯管理,提高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无重大执法案件。同时,我局建立健全了法制审核协调机制,针对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审核意见不一致的情形,明确了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目前,我局共配备了2名法制审核人员,聘用了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六、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监管作用,以“底线”思维狠抓城市空间治理,以此守护城市“红线”。一是全面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了动态调整,在市政、园林、环卫等行业监管中充分运用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有效规范了行政检查行为。二是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我局始终坚持“执法+”模式,执法大队协同市政、园林、环卫部门不断加强对排水、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方面的日常巡查力度,实行全覆盖、整时段、零盲区监管。将市政、园林、环卫在建工地列为重点,逐一走访宣传,对工地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照备案信息,逐一分类登记,逐一排查整治。我局建立了渣土运输车辆信息监管平台,通过系统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即时监控、轨迹追踪,实现了对渣土运输行为的“全时段、全信息、全过程”在线监管。

七、认真履行行政处罚。严格督导各执法单位不断强化依法查处力度,充分释放行政执法权威,案件类型覆盖面持续扩大,园林绿化、市政公用、扬尘防治等专业性强的处罚案件办理数量逐年攀升,坚决打击了一批矛盾焦点突出、问题较为严重的市政扬尘污染、偷排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了有效震慑,进一步扭转了以往“重市容轻专业”的局面,逐步推进“市容与专业并重”。在积极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同时,我局认真组织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记录工作,按照“应录尽录”的要求,对省目录范围内涉及的处罚案件信息已全部录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今年以来,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84件(普通程序案件108件、简易程序案件76件),均符合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等标准要求,案件办结率达100%,目前所有案件已全部纳入台账,且台账项目齐全、格式规范。

我局深入推进“慎罚款”“慎停工”措施,在占道经营治理方面,坚持“疏堵结合”,科学设置疏导点,积极采取告知、提醒、帮扶等方式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持续围绕市容环境、城市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执法事项实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举措,制发免罚承诺告知书,有效规范纠正了违法行为,效果显著,截至目前,累计实施免罚案件10起,涉及免罚金额4800元。在“慎停工”方面,严格执行“除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外,一律不责令停止施工、停业整顿”要求,在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指导责任主体开展问题整改。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安排部署,切实担当作为,加快职能转变,努力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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