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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农业农村局生鲜乳收购站“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30 17:11     来源:乐亭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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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乐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以及《乐亭县农业农村局202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县局决定对乐亭县生鲜乳收购站开展违反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要求的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乐亭县生鲜乳收购站。

二、抽查时间

20237月31日-8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生鲜乳收购站收购《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

四、抽查的组织实施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17%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乐亭县生鲜乳收购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抽查工作人员按照《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四)实施检查前,抽查工作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实施检查,以确保抽查工作不缺项、不漏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五、抽查结果处理

(一)抽查结果公示。抽查人员应在抽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引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二)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法定程序、时限依法予以处理。

(三)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

   20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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