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水利局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以及我县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乐亭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要实现“三个100%,一个5%”即:抽查计划落实率为100%,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为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比例达到5%以上。
1、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的各项通知精神。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对象、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等,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办理取水许可的企业开展2019年的抽查工作。
2、随机抽查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抽查企业水资源税缴纳情况、计量设施运行整体状况等进行检查。
3、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情况,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2020年计划抽查频次2次,5月份和10月份各进行一次抽查,抽查项目为《乐亭县水利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乐亭县水利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中的检查项目,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列入水利局双随机抽查企事业单位主体名录库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4、随机选派水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实施随机抽查工作的水行政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水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部门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2、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二O二O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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