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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于:2024-03-22 15:16:20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择优选择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体基本条件

(一)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组织不在范围内。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五)优先安排四类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一是列入国家及农业农村部创新试点和典型案例、省级十佳品牌、省级示范等服务组织,获得市(含)级以上称号的农机示范社。二是综合集成农机农艺技术促进粮油单产提升的多环节托管服务组织。三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设备和推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服务组织。四是开展全程托管服务及开展玉米、水稻等作物生产托管服务的服务组织,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的服务组织。五是承担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一律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

二、项目重点实施内容

计划补贴水稻、玉米两个主导产业,面私共计57109亩,测算的绩效面和1.9万亩。涉及水稻、玉米两种作物的耕、种、管、收4个环节。水稻耕地面私6700亩,水稻播种面私9500亩,水稻管理巧600亩,水稻收获7100亩,水稻全托管4010亩;玉米耕地5700亩,玉米播种2700亩,玉米收获2800亩,玉米全托管3000亩。按上级要求原则上财政补贴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并随着项目实施逐步降低补贴比例。具体如下:

(一)水稻全程托管补贴标准

我县实施水稻统防统治项目,今年水稻全程托管包括耕、种、管、收环节,补贴标准为94,53元/亩。

(二)玉米全程托管补贴标准

原则上玉米全程托管包含耕、种、防(管)、收获4个环节,补贴标准90元/亩。

(三)非全程托管补贴标准

水稻耕地市场价格25元/亩*30%,耙地市场价格60元/亩*30%,水稻插秧市场价格50元/亩*30%,水稻飞防施肥2次市场价格20元/亩*30%,植保4次市场价格20元/亩*30%,水稻收获市场价格80元/亩*30%。玉米耕地市场价格40元/亩*30%,玉米播种市场价格60元/亩*30%,玉米收获市场价格75元/亩*30%。

三、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全年项目任务,经实施主体申请,各作物补贴面私、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单个服务组织,合理确定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小农户承包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后以托管方式直接经营或者统一委托给其他服务组织托管经营的,可视为服务对象是小农户。

(二)依照GB/T34802一2017《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服务规范》以及有关农机作业标准,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成方连片推进,实施区域相对集中,确保质量达标。

(三)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稆占比不低于60%。,严禁将较大规模种植户实有面积进行拆分;面向小农户的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小农户的比例不得少于50%。

(四)不允许将项目资金列支培训费、会议费、中介代理费等工作性经费。不允许将项目资金用于种子、肥料、农业机械、作业监测终端、信息化设备、基础设施等物化补助。不允许将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服务主体间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纳入项目补助范围。

请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上报《X(实施主体)X县(市、区)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承诺书,并于2024年3月29日17:30前上报到乐亭县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科(乐亭县农业农村局五楼507室)。

联系人:李秋艳、刘贺亮,联系电话:4615090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乐亭县2024年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