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外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于:2021-10-25 08:42:29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日,遵化市两名公职人员在我市多次强调防疫政策的情况下,仍未严格执行离(返)唐报备制度,并在返唐后多次前往人员聚集地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被确定阳性病例的密接后未能第一时间采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对全市防疫工作和社会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警示、敦促公职人员自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底线。现就公职人员外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全市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遵守全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离唐。如确需外出,必须严格向单位履行请假报备制度。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如未履行报批手续私自离唐,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公职人员外出期间必须按照报备的外出地点开展活动,不得游离于非报备地点之外,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少流动、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最大程度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3.外出返唐后履行相关责任。外出人员返唐后,要立即向单位销假,如实报告轨迹行程,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开展自我健康监测。特别是去过出现病例城市的低风险地区的,返回后要同时向社区报备,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分别于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岗上班。
4.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外出人员返唐后,要坚持少外出、不聚集,返唐14天内尽量不外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一旦发现和外出地区确诊病例有交集,或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症状,要立即向属地防控部门和工作单位报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落实后续集中隔离管控等措施。
5.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所有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持续加强干部职工健康教育,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落实落细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外出人员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协调做好核酸检测等事宜,并督促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