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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29 10:07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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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地址

乐亭县东大街3号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夏<6-8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值班室:0315-4612021

传真:0315-4612067

四、单位负责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振波

五、主要职责

(一)围绕县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领导进行科学决策、部署和指导工作,发挥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三)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内外宾接待和其他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政务督查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督导、检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地方金融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1、秘书股;2、综合调研;3、信息;4、政府督查室;5、法规;6、支援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7、金融财税股;8、综合一;9、综合二;10、综合三;11、综合四;12、综合五;13、综合六

七、所属单位

1、乐亭县地方志办公室;2、技术服务中心;3、生态环境中心。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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