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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医院异常数据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11:42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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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中医医院: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各省医疗秩序恢复情况进行持续监控,重点是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和出院人次等指标。为保证我县上传监测指标工作质量,请县中两院做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院异常数据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数据接口改造工作。此次省平台重点监测指标,主要涉及接口为 BASE INFO(个人基本信息)、 OUTPATTENT(门诊摘要)和 INPATIENT(住院摘要)三个接口,接口改造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基本医疗(2019版)的通知)(冀卫办规划函〔2019〕36号)执行。

二、做好异常数据排查整改工作。县中两院务必于3月23日前完成排查整改,并补传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数据(优先补传3月1日至今的数据),保证数据上传的稳定。

三、其他要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3月23日完成整改的医院,如实填写数据上传异常医院处置情况反馈表(附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23日报县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科(传真或扫描电子版)。

联系电话(传真):4622533

邮箱地址:wjjghxxk@163.com

省级数据上传对接联系人:中科公司孟飞1381105916,孙风华134136439643

 

附件:数据上传异常医院处置情况反馈表

  

  乐亭县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科

                                   2020年3月11日

 

 

 

 

 

 

 

 

数据上传异常医院处置情况反馈表

医院名称

(盖章)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异常情况

 

引发异常的

原因

 

调整落实时间

 

备注:3月23日前无法完成整改的医院填写反馈表,由医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jjgh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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