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福食用油有限公司乐亭分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乐亭县行政审批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5-4622585
通讯地址:乐亭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唐山大福食用油有限公司乐亭分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唐山大福食用油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唐山路红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唐山大福食用油有限公司乐亭分公司院内)
建设项目概况:为保障生产的稳定性,购置一台2.5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辅助设备,更换现有的2t/h生物质锅炉,调整锅炉运行时间,保障生物质用量维持既有不变。项目利用原厂房进行改建,不新增建筑面积,建成后产能不变,污染物排放量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①废气: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脉冲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6000m3/h)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外排。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限值要求。
②废水:项目不新增生产及生活废水外排。
③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储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⑤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发生。
⑥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按环评要求执行,SO2:0.094t/a;NOx:0.468t/a;颗粒物:0.062t/a;COD:0t/a;氨氮:0t/a。
⑦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9日
其 他:报告表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