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强县美丽乐亭夯实法治基础。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
(一)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政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构建简约高效管理体制。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职能,统筹设置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在8至10个,13个乡镇均设置8个工作机构,乐安街道设置10个工作机构。建立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制度,加大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力度,将盘活存量与创新管理相结合,积蓄可用编制资源储备,优化编制资源配备。
(三)落实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各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权责清单、细化部门权责,全面调整公开权责清单,做到权责事项完整、准确、规范、公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各部门于9月底前对2024年权责清单全部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
(四)调整行政处罚下放事项。严格落实《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切实做好乡镇和街道赋权有关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基层承接能力、资源配置、功能定位等因素,经充分研讨评估,印发了《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亭县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的通知》,将乡镇和街道下放行政处罚事项调整为17项,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项目审批“乐亭速度”,全力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招投标“双盲”“拿地即开工”等审批模式,用好“流程优化+帮办代办+项目会商”模式,靶向解决阻碍项目落地的难点堵点,推动政策创新、服务优化,全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严格按照《乐亭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程序、跟踪反馈、后评估、记录和归档做了统一规定和要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项目采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出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5名,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县共有公职律师25名,人数位居全市前列,以横向工作模式实现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严格按照《法律顾问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确保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持续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7件、政协提案 92件,办复率和满意率100%。认真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法制股更名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并加挂“乐亭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加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牌子,建成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一)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领导干部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学习清单,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班等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唐山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规定》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和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统一公开发布,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明确操作程序,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出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保留11件,废止2件,修订1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保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再保留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职责回归机关,由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承担,原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为其他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继续深化完善“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力度,为各乡镇、乐安街道事业工作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调增事业编制30名。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同配合,规范县直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县直执法协调机制,建立“一对多”工作机制和工作平台,细化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考核评价等具体措施,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服务。
(二)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落实《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制定《乐亭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落地落实。印发了《2024年乐亭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明确培训人员范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各部门紧扣执法重点,制定本部门培训方案,切实抓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确保执法培训取得实效,执法人员素质得到提升,执法水平实现提质增效。印发《关于组织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组织全县980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法律知识考试,检验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三)开展规范罚款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乐亭县规范罚款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规范罚款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41家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开展罚没行为核查及罚没许可证年检,重点围绕罚没主体资格、罚没依据、罚没财物缴纳等情况进行核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预防乱罚款行为,行政罚款得到有效规范。
五、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发了《乐亭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安排》《乐亭县关于复制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实施方案》及《乐亭县2024年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方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加快企业开办速度、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治理执法“一刀切”问题等方面具体工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六条措施》《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各部门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着力打造遵法守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参与“法润千家企•护航促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到旭阳化工、国堂钢铁、诚成肥业有限公司上门送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便利,助力我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制定《乐亭县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着力提升执法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的通知》,重点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查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12345热线、信访反馈问题等进行梳理,避免选择性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跨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建设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20个,调解员1862名。全县各行政村(居)统一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中心,配备3-9名调解人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活动,及时精准排查问题隐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着力实现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责任分工和考核办法》,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52件,调解成功1047件,调解成功率99%,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矛盾升级和民转刑案件,维护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融入行政调解机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接到行政复议申请65件,受理60件,办结48件,通过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3件。加强府院联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制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制发出庭应诉提示函1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稳步实施“八五”普法教育。制发《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方针,全面浓厚普法工作氛围,提升普法工作质效。组织全县“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集中培训会议,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1000余人。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法律明白人”轮训,对全县3423名纳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累计开展规模性培训活动10余场次,发放学习培训资料1万余册。组织各镇乡、街道“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线上会议。紧扣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指导媒体公益普法,县门户网站、“长城网”以及“掌上乐亭”“乐亭发布”“网信乐亭”等自媒体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普法类新媒体累计阅读量达到70万人次。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法律知识进课堂、体验刑事庭审等系列活动50余场。
虽然,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更高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高效发展。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自身优势,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
二是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根本。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跨越提升。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大力建设诚信政府,让诚实守信、法治阳光普照各行各业。
三是坚持以基层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力实施基层治理巩固行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善党建引领下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和下访接访机制,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四是坚持以法治宣传为基础。深挖红色资源、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点,将红色法治文化宣传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着力让红色法治文化沉淀下去、让传统法治文化活跃起来。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传统文化同部署、同推进,以深厚的红色法治文化底蕴浸润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统筹司法、执法、普法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不断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县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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