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扎实部署、狠抓落实,为推动乐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政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度。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定《法治乐亭建设规划(2021—2025年)》《乐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乐亭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重点任务制定了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完善推进机制,推动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全力推动和维护宪法实施。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要求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制定《乐亭县2022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切实提升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化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细化部门权责,完成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的修订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2022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二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监管重点,完善“一单两库”,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全县中心工作法治保障。制定《乐亭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乐亭县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任务分解表》。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落实外商投资企业退出便利化、简易注销等改革措施,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严厉查处仿冒、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
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4件。五是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对违反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防范疫情的意识和能力。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制定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5名,各部门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县共有公职律师19人。制定《乐亭县关于横向统筹调配公职律师的通知》,以横向工作模式实现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免罚清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执法人员200人。制发了《乐亭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的通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制定《乐亭县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加大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力度,采取线下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业务能力。组建以司法局为主体,行政执法权下放单位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顾问团队,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面对面指导,切实提高乡镇和街道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全县具备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926人均经过培训。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节期食品,两会、冬奥会、“3·15”曝光食品,冷链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163家药店开展了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疫苗接种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了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交通执法秩序,确保运输安全,依托汀流河三位一体综合治超站,采取路警联合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机结合,最大程度的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化解纠纷工作的作用,与法律顾问共同分析案情,找出争议化解的突破口,由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明法释理。发挥乡镇、街道及基层组织作用,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全面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实宪法公园及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胡坨镇大黑坨村成功入围全国第九批“民主法制示范村”。依据《唐山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推进“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三是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按照《唐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司法局增设行政复议应诉科,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四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将调解贯穿仲裁办案始终,强化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结案率,以柔性方式化解争议案件,依法处理案外调解和仲裁案件共120宗。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大力推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制度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保证监督频率和覆盖范围,增强监督实效。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政府督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作用。二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答复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全面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水平。抓好新修订的审计法贯彻落实,把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企业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四是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乐亭县助力诚信唐山建设“保50争30”暨争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签承诺、亮信用”诚信共建活动,引导各单位诚信履职践诺。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精准监管;开展“诚信护航 安全消费”3?15诚信宣传、乐亭县2022年“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宣传活动,制定《乐亭县信用办关于号召全县人民“诚信先行 共抗疫情”的倡议书》《“诚信”助力文明城创建倡议书》,提升全民诚信水平,凝聚诚信抗疫合力。
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乡村两级。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延伸到14个乡镇(街道)、488个村(社区),支撑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综合服务站办理政务服务业务。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上可以提供统一的政务事项咨询、申请、受理、查询、评价等全流程在线服务,31个县直单位、14个乡镇(街道)网上办事项目均入驻上线,进一步拓展了“一网通办”范围和网上办理深度,实现全县社保、民政、工商、税务等共1347项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以“互联网+监管”为载体,创建智慧监管模式,全县监管事项清单243项,检查实施事项清单302项,监管行为覆盖率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均达到100%。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