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依法行政,为建设全国百强美丽乐亭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宪法学习保障宪法实施。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和监督,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宣誓活动。
(三)完善政府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先导、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自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共衔接落实7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衔接落实22项,衔接取消8项;完成3批审批事项划转工作,涉及20家单位178项。持续强化中介服务管理,全县保留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36项,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8项,实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推进向乡镇和街道下放审批权限工作,下放审批事项90项。
(二)落实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制度。梳理全县30余家单位和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健全清单管理体系,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
(三)加大简政放权力度。2016年以来,先后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10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将226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中的87%改为后置审批或直接取消,只保留32项前置审批,将企业登记时间压缩为1天。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努力实现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484项,检查实施事项459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乐亭”平台建设,制定了《乐亭县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依法规范失信行为和失信联合惩戒认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切实推动联合惩戒落地实施。
(五)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组织对农资市场、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
(六)优化政务公共服务。推进“一站式”综合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实行“综合分类受理、一门一站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运行模式,梳理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等11家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共编制251项事项,形成了《乐亭县“四个办”目录》,编制并公开“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其中马上办66项、网上办21项、一次办21项),编制县级1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一门、一窗、一次、一站”式服务水平。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项目采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决策事项开展论证工作。
(二)强化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审查。配强合法性审查队伍,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县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5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政府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单位均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各镇乡(街道)和县政府组成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文件精神,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衔接上位法“立、改、废、释”,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和清理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交通、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部门的组建工作。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资格,编制完成《乐亭县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下放行政处罚事项78项,委托行政处罚事项9项。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了《乐亭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乐亭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乐亭县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为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执法公示专栏,对全县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录入公示。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省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数据库,实现执法人员网上审批和注销,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通过开展网上巡查、自查整改、实地督导、集中评审等方式,检查督导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手册,落实公正文明严格执法情况,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机关守信承诺机制,打造诚信机关、诚信政府形象,坚决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好基础、做好表率。组织县直单位按照机构调整后职责对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进行修订,共梳理27家单位的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确保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监督制度。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实现审计全覆盖,坚持把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保障政府和所属部门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达到良好效果。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用“乐亭发布”政务新媒体平台,以做好宣传平台为基础,不断融合增强发声渠道,拓展宣传广度,及时展示乐亭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
(五)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配齐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坚持“源头预防”,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支持法院行政诉讼工作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尊重并执行行政单位为被告的生效判决。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力争把行政案件化解在诉前。落实了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探索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县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印发《乐亭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发挥乡镇街道及基层组织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通过教育、疏导和协商等方式,实现“纷争止、事情了”。
(二)加强人民调解。坚持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不断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全县共建成514个调委会,其中乡镇调委会14个,村(居)调委会48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5个。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满足群众调解服务新需求,打造品牌调解室14家。
(三)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畅通和拓宽诉求表达渠道,优化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传统信访渠道,构筑网上信访新平台,搭建起群众反映诉求的“信、访、网、电”多元化、立体式信访渠道,让群众维护权益的途径更加便捷有效。
七、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工作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作为普法学法要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学法工作。将宪法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规定了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制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宪法宣传活动做好统筹安排,印制宪法宣传手册20000册。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落实,印发了《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了“以案释法”发布机制,积极依托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搭建典型案例发布平台。
(三)落实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考核测试。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凡提拔干部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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