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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亭县河湖保护名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5:06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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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河湖保护名录》已经县政府审定,予公布。各级河湖长以及(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司法、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河湖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恢复河湖生态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附件:乐亭县河湖保护名录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0114

    附件:乐亭县河湖保护名录.docx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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