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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于大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09:49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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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字〔2020〕3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于大海同志任毛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新生同志毛庄派出所所长职务,另有任用。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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