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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城管电话追呼系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9-19 11:25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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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城市小广告治理力度,彻底消除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乱散发小广告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及第四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我县将于2019年9月10日起启用电话追呼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城市非法小广告,对已非法张贴、涂写、刻画、散发非法小广告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发布者自行整改、清除。未主动清理整改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进行取证,将小广告联系号码(目标电话)纳入城管电话追呼系统。

2.城管电话追呼系统会通过电话播放语音、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非法小广告发布者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追呼系统将自动启动电话追呼模式,使目标电话失去通信能力,直至接受处理解除电话追呼为止。

3.工商业经营户和市民需发布信息的,可依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便民服务张贴栏等平台发布。

4.广大市民发现非法小广告,可以拍照取证并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15—4610051 12319

特此通告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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