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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亭县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17:32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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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发〔2018〕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唐山市2018年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责任状》《唐山市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县政府研究制定了《乐亭县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全程跟踪盯办,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乐亭县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doc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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