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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3 17:31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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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号)中取消下放的70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衔接,其中衔接取消18项(涉及县级5项,其余13项审批权限在省、市级,我县不涉及,视同取消处理,一并公开),衔接下放52项(涉及县级14项,其余38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我县一并公开)。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衔接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要求。省政府取消下放的70项行政许可事项,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立即予以衔接,不得无故拖延。要针对衔接下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

二、确保精准落地。县直各部门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接收的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五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附件:1.乐亭县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8项)

2.乐亭县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52项)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 日

乐亭县衔接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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