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号)中取消下放的70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衔接,其中衔接取消18项(涉及县级5项,其余13项审批权限在省、市级,我县不涉及,视同取消处理,一并公开),衔接下放52项(涉及县级14项,其余38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我县一并公开)。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衔接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要求。省政府取消下放的70项行政许可事项,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立即予以衔接,不得无故拖延。要针对衔接下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
二、确保精准落地。县直各部门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接收的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五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附件:1.乐亭县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8项)
2.乐亭县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52项)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 日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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