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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09:58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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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和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突破属地管辖原则,“对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概念随意做扩大解释;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执法;人为制造异地管辖等问题。


  (二)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小过重罚、“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与利益、绩效、创收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设置隐形考核指标等问题。


  (三)整治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不执行取停免减等降费政策;不执行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出具票据;部门、组织利用影响力收费、变相收费等问题。


  (四)整治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罚款主体及人员不合法;权限和程序不合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等问题。


  (五)整治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检查主体及人员不合法;标准和程序不合法;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检查标准不清;临时提高要求或增设条件;变相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


  (六)整治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条件或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或期限;超出合理范围和额度;查封无关人员、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查封,“远洋捕捞”式查封,变相查封等问题。二、举报方式


  受理举报电话:0315-4622965


  受理举报邮箱:ltczkjk@163.com


  受理来信来访地址:乐亭县财政局会计监督股(政务大厦四楼)


  三、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且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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