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县域实际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扎实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积极筹措整合乡村振兴资金,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目前整合县级资金2.4亿元,上级资金6.2亿元,社会资本3.3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制定《乐亭县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整合范围,建立行业内统筹整合新机制、行业间资金统筹使用新机制。多次组织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部署会议,县直各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对县级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整合部分做了解读,就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进行安排,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涉农资金整合要求,确保将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预算编制流程。根据大专项设置,指导县有关部门,结合上级任务目标,将原有的部门工作活动目录调整细化到具体任务清单,设定本部门要完成的约束性任务并选定指导性任务。对跨年度项目,按照项目进度,分年度安排预算资金。
三、实行项目库管理办法。组织县有关部门依据各级“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建立本部门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相关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财政、发改和行业部门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县有关部门建立的项目库报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局备案汇总,全县汇总一个总项目库,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完善考核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根据项目性质,采取投资补助、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
四、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制度先行,上级部门对每个大专项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推进规范管理、依法理财。县财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对整合后的专项资金按照上级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一致、审批程序统一、资金投向协调。中央和省级涉农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与县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实现中央、省级和县级涉农资金在分配使用管理上“制度一个笼子、资金一个盘子、项目一个单子”,进一步理顺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五、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资金使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避免出现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探索建立涉农政策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对涉农资金政策进行评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督”新模式。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