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财政为符合条件的27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人10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
二是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财政为62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人每年220元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同时不断完善四重保障线,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三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特殊群体政策待遇,2019年以来,已为全县16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低保补贴5.43万元,为14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0.92万元,为1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特困补贴5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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