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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财政局牢固树立 “过紧日子”思想深化部门预算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22 14:38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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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亭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从紧控制支出、规范财政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做好科学理财工作。

    一、深化绩效预算,规范预算管理

    巩固预算绩效示范县成果,扎实推进绩效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预算执行、扶贫资金监管、重点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全面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实行“三下两上”的预算编制程序,实施全口径预算,将上级税收返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科学编制四本预算。将绩效预算理念贯穿于2018年预算编制之中,按照“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组织预算部门修订完善“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所有预算项目均在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框架下编列。特别是对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完整性、规范性、可行性进行了严格审核,确定24扶贫项目全部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进行监管。二是组织绩效评价。通过组织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选择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并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将上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2018年预算安排中,保证预算分配的客观和公正。三是做好预算公开。按时将预算草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审议,及时批复部门预算,组织预算公开,开展业务培训,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公开面达到100%。

    二、加强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

    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按季通报,分季度对发展性支出及县内项目支出进度进行公布,并对后10名进行通报;二是加强督导调度,不定期召开全局支出进度调度会,按时间进度对全县支出情况进行分析,要求业务科室对支出较慢的单位和项目进行督导;三是积极沟通协调,责成各业务科室加强与预算单位、发改、土管等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各项目预算单位尽快落实项目,全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是实施源头控制。梳理规范公务经费安排标准,将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公务车辆购置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不予安排,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二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三公”费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了《乐亭县“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及公开制度》,重点对车辆购置运行、公务招待、公款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严格支出管理。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单独分项列支,细化到具体科目,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严禁报销超范围、超标准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保值增值

    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试编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编报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工作和出租(出借)资产情况的核查,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做好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开展全县闲置国有资产的调查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行为,有效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五、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印发《乐亭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通知》,严格执行非税收入上缴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规范接受捐赠行为;严禁违规发放值班费;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规范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不断,有效降低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有效的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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