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收益金使用方案公示
来源:乐亭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作者:鄂建园 发布于:2025-07-02 15:51:43
经中共乐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1月16日审定,现将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收益金的使用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6日)。如对使用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附件:中共乐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收益金的使用方案
监督单位:中共乐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单位地址:乐亭县农业农村局(腾飞街7号)
2. 监督电话:0315-4610079
邮 箱:ltcyzxtjk@163.com
3.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中共乐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中共乐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收益金的使用方案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自2022年11月起,建档立卡脱贫户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项目资金不再返还项目主管部门,继续留在企业,支持原项目运转,产生一定数量的收益金。根据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帮扶资金及产业帮扶收益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将自然减员人员的收益权调整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按照审批通过后的使用方案,及时将收益资金通过相应的拨付渠道拨付给受益人;收益权不进行调整统筹使用的,要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优先用于防返贫监测对象增收、发展村集体经济、开发公益性岗位等,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将自然减员人员委托帮扶企业结余收益金用于下一年度产业委托帮扶项目、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务工补贴、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产业就业奖补等。
共乐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