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于:2023-02-01 14:39:35
乐亭县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办公室
文 件
关于对《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制定的《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公示。
乐亭县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乐亭县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公示
现将《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乐亭县农业农村局(腾飞街7号)
联系电话:0315-4611690
电子邮箱: ltxnmj@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乐亭县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产业增收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2023年我公司实施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绿色果菜新品种引进、育苗、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企业。公司总占地1500余亩,注册资金5000万元,先后建成了八里桥农渔小镇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区、古河现代农业智慧园区等经济实体。
2023年我公司实施委托帮扶资金委托帮扶项目,该项目已经申报纳入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参与该项目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共计292户539人、边缘易致贫11户2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7户19人,合计579人。2023年每户每人获得委托帮扶资金10559.24元,2023年共计611.38元,该资金由省市县财政专项衔接资金601.8万元和转入农业农村局专用账号委托帮扶收益9.58万元合计安排使用,实施产业委托帮扶项目资金产权归乐亭县人民政府所有。资金委托帮扶期限为2023年2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1年零8个月),资金年收益率为7-8%,按户签订委托帮扶协议。资金以委托帮扶模式由我公司实施,资金用于公司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经营支出,重点支持新品种引进,育苗技术开发等,带动农产品储运加工、种苗技术推广、农业种植、生态种养殖等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二、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用于我公司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经营支出,支出范围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规定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不参与生产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每月按约定获得固定资金收益。公司鼓励支持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易返贫致贫户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到公司打工就业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协议履行期内如遇政策调整,公司服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经营的,公司无条件向县农业农村部门返还全部帮扶资金,补足资金收益。公司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确保脱贫群众、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资金收益及时足额发放。
三、协议收益分配
由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建档立卡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所在镇(乡)、村签订《2023年委托帮扶资金委托帮扶合作协议》,协议期为2023年2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1年零8个月),资金收益率为7-8%,无劳动能力(包括弱、半劳动能力)的人员资金收益率按8%计算,每人月增加收益70.39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按7%计算,每户每人月收益增加61.60元。资金收益自2023年2月19日开始发放。
公司承诺协议履行期间不中途终止协议,2024年10月18日协议期满,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相关要求选择撤回帮扶资金、续签或重签。
四、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如与实际情况冲突或与上级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不符的,经请示乐亭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附件:1.《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资金预算》
附件:2.《2023年委托帮扶资金委托帮扶合作协议》
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资金预算
2023年我公司组织实施委托帮扶资金委托帮扶项目,该项目已经申报纳入县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参与该项目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共计292户539人、边缘易致贫11户2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7户19人,合计579人。2023年每户每人获得委托帮扶资金10559.24元,共计611.38万元,该资金由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601.8万元和转入农业农村局专用账号委托帮扶收益9.58万元合计安排使用。资金以委托帮扶模式由我公司实施,资金用于公司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性支出,重点支持新品种引进,育苗技术开发等,带动农产品储运加工、种苗技术推广、农业种植、生态种养殖等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规定执行。资金用于新建日光温室(含育苗配套设施等)、新品种引进、种苗技术推广、温室种植以及公司特色种养殖开支等。
建档立卡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不参与生产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按期享受固定资金收益,委托帮扶收益不受企业盈利影响。
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附件2
2023年委托帮扶资金委托帮扶合作协议
甲方: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丙方: 镇(乡)政府、 村民委员会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产业增收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2023年组织实施产业委托帮扶项目。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期限和收益
乙方将2023年省、市、县财政产业委托帮扶资金(2023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每人新增委托帮扶资金按10559.24元)采取委托帮扶模式,期限自2023年2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1年零8个月),资金年收益率为7%(或8%),资金收益自2023年2月19日开始,于每月月底前进行发放。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2023年产业委托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乐亭县财政委托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2、保证按期支付资金收益。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监管。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自愿采取委托帮扶模式将财政产业帮扶资金投入甲方。
2、资金收益权不能继承和私自转让。
3、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得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
四、丙方的职责
1、与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对甲方的经营实体进行审核、论证,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落实对乙方的动态管理。
3、监督管理资金收益及时足额发放。
五、其他约定
1、委托帮扶资金产权归乐亭县人民政府所有,协议到期后按相关文件要求撤回帮扶资金、续签或重签。
2、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与本协议冲突的部分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服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
3、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经营的,需无条件向县农业农村部门返还全部帮扶资金,补足资金收益。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各一份,县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办公室留存一份,县乡村振兴局备案一份,乙方所在村村委会留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负责人: (签字)
乙方: (签字、按手印)
丙方: 镇(乡)人民政府盖章 村民委员会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