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行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建设的公示
作者:农业农村局产业振兴推进科 发布于:2022-05-25 11:32:03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行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建设的公示
经乐亭镇三丁庄村两委班子议定,决定申请加入我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建设并公示,乐亭镇政府接到三丁庄村申报项目后,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调查核实,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含贫困群众)和带贫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初审,并经乐亭镇公示10天,无异议。经乐亭县农业农村局班子认真讨论,认为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建设是加快我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有利时机,符合示范区农业发展实际,有利于示范区农业发展、农业建设,可以助力示范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全面发展,同意示范区三丁庄村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建设。
公示期从2022年5月25日至6月3日,公示1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助力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建设。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乐亭县乡村振兴局(腾飞街7号)电话:12317;0315-4611690,邮箱:ltcyzxtjk@163.com。
特此公示。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