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地址
乐亭县将军路99号6、7楼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夏<6-8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值班室:0315-5221558
传 真:0315-5221570
四、单位负责人
县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苗建国
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制度。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对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推荐工作。
(五)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定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定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省燕赵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科技招商总体规划及重点领域规划,起草全县促进科技招商的政策;组织全县重大科技招商活动,统筹推进重点科技招商工作和科技招商项目的落实;管理全县政府扶持性科技招商计划项目。
(十五)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六)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七)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推进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施,并对上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十九)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一)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十三)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五)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六)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2、数据经济和信息化股;3、科技股;4、规划和运行监测股(内部审计股);5、装备和节能综合利用股;6、重点行业管理股;7、民营和中小企业股。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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