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登录

乐亭县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公示

    发布于:2021-08-12 10:36:25


我局对乐亭大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单位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申请已审核完毕,共计金额15378根据唐山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102号)文件规定,8.55元。

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4613512。

附:失业保险稳岗返单位名单



                                                                2021年8月11日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单位:人、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减免类型

2020年实缴金额

返还金额

1

唐山冀东果菜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1886.33

1131.80

2

唐山颗蜜食品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802.94

481.76

3

乐亭县城区杨海涛手机超市

个体工商户

3234.79

1617.40

4

乐亭大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企业

123757.97

37127.39

5

唐山孤竹国酒业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2845.10

1707.06

6

唐山凯源实业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167716.91

100630.15

7

唐山宏丰食品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1719.06

1031.44

8

乐亭县华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2487.69

1492.61

9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亭分公司

大型企业

14658.91

4397.67

10

乐亭煜达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1244.34

746.60

11

河北诚成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

5707.78

3424.67

合计

326061.82

1537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