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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9 15:42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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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字〔202041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207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唐政办字2020103号)文件精神,经政府研究决定,对应国务院取消的29项行政许可事项,我衔接取消3项;对应国务院明确下放管理层级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县不涉及。为确保取消和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严格衔接工作要求。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衔接落实工作要在1030日前完成,同时相应调整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废止。

、优化事项审批流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4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更新完善相关事项实施清单,不得有空项、漏项、错误项。同时,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公布办事指南。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部委公布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以及省直部门制定的落实国家部委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的具体举措。相关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与审批部门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确保把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落实到位。对不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的,应承接未承接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乐亭县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29

附件:乐亭县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乐亭县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取消许可后,公安机关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公安机关与商务、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获取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含设立、变更、注销)信息,做好信息备案,依法实施监管。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


2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乐亭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7号)

取消许可后,改为备案。农业农村(兽医)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3

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中国人民银行乐亭县支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许可后,人民银行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压实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商业银行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对账户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管理。
2.加大对商业银行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买卖企业银行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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