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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12:10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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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字〔2019〕8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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