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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宏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2 10:50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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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字〔2019〕2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宏振同志任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艳峰同志任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杰松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杨瑞岐同志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支援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艾金星同志任县电子政务中心(城乡一体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檀军同志任教育局副局长;

周志永同志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崔玉菲同志(女)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葛彩迎同志(女)任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史洪峰同志任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建明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韩凯同志任汀流河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汀流河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科员(副科)职务;

刘非平同志(女)任乐安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免去乐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文龙同志任乐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乐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副科)职务。

免去:

常慧杰同志(女)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赵建军同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银山同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振升同志汀流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大勇同志机关事务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任晓寅同志乐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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