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字〔2019〕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乐亭县委、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亭县机构改革方案>》(乐字〔2019〕1号)要求,对县政府机构作了部分调整,这些机构已挂牌行使职能,现将有关印章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发展和改革局等12个政府组成部门,启用新印章。
二、新印章定于2019年1月22日正式启用,旧印章届时停止使用。
三、其他政府部门继续使用原印章。
附件:新印章章样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附件:新印章章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