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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县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09:51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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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字〔2019〕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乐亭县委、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亭县机构改革方案>》(乐字〔2019〕1号)要求,对县政府机构作了部分调整,这些机构已挂牌行使职能,现将有关印章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发展和改革局等12个政府组成部门,启用新印章。

二、新印章定于2019年1月22日正式启用,旧印章届时停止使用。

三、其他政府部门继续使用原印章。

 

附件:新印章章样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附件:新印章章样.doc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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