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函〔2018〕12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秸秆、垃圾禁烧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县已进入秋收季节,也是各地田间秸秆等露天焚烧现象易发频发的时段,全力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迫在眉睫。特别是9月17日市环保指挥中心巡查发现汀流河镇平青乐线道路东侧存在露天焚烧问题,9月24日市环保指挥中心通过秸秆焚烧监控系统发现阎各庄镇黑崖子村村南存在秸秆焚烧问题,24日凌晨汀流河镇孙庄村垃圾坑焚烧,浓烟严重,导致职校监测点AQI数值达到500,爆表3个小时。连续发生的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对我县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不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现就做好国庆节长假和今后一个时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秸秆垃圾禁烧的极端重要性。我县是农业大县,秸秆资源丰富,焚烧农作物秸秆既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又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危害群众健康。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严防严控,全力以赴抓紧抓好禁烧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严格实行禁烧工作网格化属地管理,各镇乡、街道、园区管委会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度,分管同志要靠前指挥,所有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包企落实。抓好“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长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将禁烧工作细化到具体户、具体地块,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全面加强督查巡查。目前我市已建成24小时动态红外监控系统,禁烧工作已无死角,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加强现场督查、现场巡查。从即日起为秸秆、垃圾禁烧严管期,各镇乡、街道、园区管委会要立即成立督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控,要实现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确保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确保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县政府将成立秸秆、垃圾禁烧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对火点如实记录,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黑斑倒查责任。
四、切实加强农机作业监管。要加强水稻收割作业管理,对收割机驾驶员,由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并签订控茬承诺书。在收割作业期间,农机部门要加强巡查督导,严格控制水稻留茬高度在10cm以下。对于不按规范作业的农机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列入农机购置失信名单。同时,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机、打捆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带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推动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落实。
五、加大问责监管力度。在严格执行秸秆、垃圾禁烧奖惩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在秸秆、垃圾禁烧防范工作中,有失职、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焚烧秸秆、垃圾行为监管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点火当事人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尤其是对燃烧“第一把火”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形成对焚烧秸秆、垃圾的高压监管态势。
六、强化宣传引导。近期,各镇乡、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禁烧意识和举报意识。要强化村级宣传,利用广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秸秆、垃圾禁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在村主要交通路口、机耕道口树立警示牌;要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利用喇叭、宣传车深入到每家每户、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各镇乡(街道)要迅速同换届完成的新村支部、村委会签订秸秆、垃圾禁烧承诺书,并与村干部工资相挂钩,使秸秆、垃圾禁烧家喻户晓。县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要重点开展禁烧宣传,滚动播放秸秆、垃圾禁烧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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