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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亭县“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10:26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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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函〔2018〕10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乐亭县“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乐亭县“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治理县域环境,规范建设行为,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优化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文明县城建设,根据《河北省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唐山市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继续全面清查处理城市建成区和铁路、高速、国省干道“三边”的违法建设存量,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实现违法建设“清零”,建立违法建设“零容忍”的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深度整治违法建设行动真落实、出实效,推进城市环境面貌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工作范围。“一区三边”范围。其中,“一区”是县城建成区;“三边”是指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

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为:县城建成区为12米,镇村为15米。

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

(二)工作目标。9月底将境内“一区三边”新增摸排违法建设全部清理完成,实现“清零”,对腾出的空地科学化利用。严控新增,建立违法建设“零容忍”常态化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完善台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唐山市中心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继续对“一区三边”违法建设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排查的违法建设标注到电子现状图上,制定完善工作台账。

(二)重点突破,强力整治。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的主体、性质、情节、危害程度,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劝导违建所有人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做到应拆尽拆,防止以罚代拆。要把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顶风抢建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有碍观瞻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作为拆除重点,确保拆除到位。

(三)挂图作战,全力削减。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滚动推进,持续发力。结合规划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分片、分类、分步查处违法建设,处理一起,销号一起,直至清零。

(四)拆改结合,补齐短板。严格执行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对腾出的土地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白则白。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美。通过拆违治乱、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添景,填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欠账,增加城市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

(五)科学治违,严控新增。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在城区全面推行数字城管网格化监管,建立以县直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广泛参与的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和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四、职责分工

1.城管局:负责该项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城区违法建筑重点户、钉子户的拆除工作;负责对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作推进进行督导检查。

2.国土局:负责涉及土地方面的违法建设的认定及查处;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并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3.住建局:负责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违法建设认定及查处;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内的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依法查处、拆除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4.各镇乡(街道):负责本辖区内“一区三边”违法建设调查摸底,汇总上报;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组织本辖区深入开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拆除各类违法建设。组织对拆除违建后的非农用空地进行绿化、硬化。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5.交通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对“三边”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配合各乡镇(街道)依法查处、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6.宣传部:负责做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对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意义和进展成效进行宣传。

7.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行动过程监督和行政效能监察,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整体推进的进行约谈,对问题限期未解决的下发监察建议。对违法主体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且不按要求整改和在专项行动中行政不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8.信访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处理深度整治违法建设行动中的信访事件。

9.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及时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0.公安局:负责做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法或犯罪的,及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电视台:负责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曝光违法建设行为等。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3日——9月5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深度治理违法建设的意义、进展和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良好氛围。争取各方面理解和支持,鼓励群众自拆助拆,实现强势拆违。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6日——9月10日)。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一区三边”违法建设再排查活动,排查以每个社区、每条铁路、每条高速和国省道为排查单位,逐一造册,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明确。

(三)攻坚整治阶段(9月11日——9月25日)。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根据摸底排查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整改,动员违建人员进行自拆,对拒不自拆的实施强拆,到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四)检查整改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县“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及乡镇(街道)整治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督导各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工作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协调、督促落实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和专职专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其他领导实行包片区(路段)责任制度,量化到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级级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严肃督导问责。成立深度治理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加大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开展积极、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进行约谈问责。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坚持依法操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对违法抗法、寻衅滋事、扰乱秩序、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意义和进展、成效,形成立体化宣传阵势和大干不难、小干不易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使深度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良好氛围。

(五)加强联防共治。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建立城管、住建、交通、国土、公安、乡镇(街道)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违法建设查处的合力。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畅通违法建设举报渠道。设置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做好举报记录,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附件:乐亭县“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乐亭县“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治理领导

小组名单

 

组  长:陈  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晓松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高  绪     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赵永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志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郭印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凤革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彦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董双福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耀明     县住建局局长

        刘志强     县国土局局长

        骆建永     县交通局局长

        刘云舰     县电视台台长

        颜广君     县信访局局长

李胜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侯树安     乐亭镇镇长

程  刚     毛庄镇镇长

李震生     汤家河镇镇长

张  琰     胡坨镇镇长

贺晓亮     阎各庄镇镇长

李兴国     马头营镇镇长

王艳峰     新寨镇镇长

庞立锋     庞各庄乡乡长

朱林涛     大相各庄乡乡长

李  超     古河乡乡长

周振波     汀流河镇镇长

赵乐永     中堡镇镇长

王永健     姜各庄镇镇长

安瑞滨     乐安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高绪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深度治理工作。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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