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内容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亭县关于开展货运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16:41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乐政办函〔2018〕3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乐亭县关于开展货运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乐亭县关于开展货运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为严厉打击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扬尘飘洒、尾气超标排放,以及超载、冒黑烟拖拉机上路行驶问题,县政府决定,由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联合开展打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货运车辆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

一、时间安排

4月9日至4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

4月9日: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执法专班,集中培训执法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集中打击阶段

4月10日至28日:采取昼夜结合,在道路和企业门口驻点执法,不定时间和地点开展打击行动。

(三)行动汇总阶段

4月29日至30日:汇总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整治范围

乐亭县的国、省干道,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和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三、整治重点

城外(城区)道路上行驶和企业门口存在超限超载、扬尘飘洒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货运车辆,超载、冒黑烟的拖拉机。重点在汀流河治超站、独幽城收费站、姜各庄收费站进行执法检查。

四、组织领导及分组安排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学龙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赵永民、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彦光、环保局局长徐少坚、交通局局长骆建永、公安局副局长陆新坡任副组长,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宣传部、经济开发区、街道办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县政府办公室(生态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指挥协调。交通局负责和市督导组做好对接。

成立专项执法组(见附件3),专项执法组由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进行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执法任务分工。在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环保局负责对尾气超标货运车辆进行检测;交通局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责令并监督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对扬尘飘洒车辆进行处罚;公安局负责拦截车辆,对超载和尾气超标货运车辆进行处罚,对有组织的“车托”进行重点打击,对暴力抗法、集体闯关、集结车辆恶意阻断交通、组织闲杂人员干扰执法以及谩骂、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执法区域围绕道路和企业厂区货运通道开展,时间和地点不固定,要体现出突击打击的氛围,对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顶格处罚。打击过程中,发现企业门口进出货运车辆存在10辆以上违法问题的,对钢铁企业烧结机实施停产24小时处罚措施。其它企业参照执行。

(三)严守纪律廉洁执法。为确保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各执法组要严守工作纪律,牢记职责使命,坚决抵制突破纪律红线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跑风漏气、袒护包庇、违法违规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县新闻媒体要对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进行大力宣传,向社会公开专项打击行动,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跟踪采访执法情况,每日执法情况要上电视,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倒逼货运车主严格自律,规范运输,主动减少污染排放。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生态办将对各单位上岗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上岗执法部门被市督导组或县督导组检查发现问题的,将对相关部门扣分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各镇乡(街道)、县直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环保、公安、交通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全力保障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请交警大队每日下午4点前将《打击货运车辆污染专项行动日报表》(附件2)电子版报邮箱ltstb001@163.com。

联系人:艾金星(县生态办),联系电话:4616067。

附件:1.全县钢铁企业名单

2.打击货运车辆污染专项行动日报表

3.专项执法组人员名单

附件1

乐亭县钢铁企业名单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乐亭县

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钢铁

2

乐亭县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钢铁

附件2

打击货运车辆污染专项行动日报表

检查车辆数量

查处问题车辆数量

查扣拖拉机数量

检查企业数量

超限超载

问题情况

扬尘飘洒

问题情况

尾气超标

排放情况

货车司机

处理情况

备注

车辆数量

处罚金额

(万元)

车辆数量

处罚金额(万元)

车辆

数量

处罚金额

(万元)

记分

人数

行政拘留人数

 

 

 

 

 

 

 

 

 

 

 

 

 

检查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3

专项执法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贵明 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

环 保 局:张玉国、克成旺

交 通 局:潘凤波、贾栋杰、田与明、于建辉、胡学庆、

张 勇、周艳东、赵文权、李胜军、何学丰、

刘晓彬、邓建军、李思瑞、常在新、孙海鹏、

孙庚哲、李志军、李爱军、姚建华、高 杰、

阚海波、尹宝迎、刘 强、安少伟、王建军、

高 辉、贾小东、王铁成、赵 兵、王会彬

交警大队:陈卫东、杨 杰、王铁丰、赵忠新、杨金新、

高闻天、张立光、王印光、耿 琮、王 谦、

杨新民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