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乐政函〔2018〕1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红茹同志(女)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从2017年4月接续计算);
赵焕强同志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刘福章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牛大力同志乐安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志刚同志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7日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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