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坚持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为载体,在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紧紧抓住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三级平台、两个代办”、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等工作高度融合,在此基础上通过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的龙头带动,构建起了上下贯通、高效衔接的便民服务体系,创造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服务“一站多能”乐亭模式,实现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孤儿生活津贴、民政惠农资金等民政基层服务项目全覆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在乐亭模式下得到不断拓展深化。
2018年,按照《唐山市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结合乐亭实际,就加强我县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为基层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便捷和专业服务保障,到2018年底实现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为平台的基层民政服务三级网络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设立为民服务站。依托农村综合信息超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乡村两级为民服务站,完善配套设施,配强工作力量。按照“标准统一、村聘村用、镇街监管、县级保障”原则,每个村(居)明确1名村(居)委会委员负责民政工作,并兼任民政服务站站长,如工作力量不足,可从村(居)聘用1-2名工作人员,负责本村(居)民政事务。(责任单位: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镇乡(街道))
(二)优化服务功能。镇乡(街道)、村(居)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站作用,为群众提供以下民政基层服务:落实建档立卡户救助帮扶、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社会福利政策,开展养老服务;做好军队退役人员和优抚对象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服务保障工作;受理民政和其他服务群众事务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
(三)规范服务流程。编制并公示民政服务内容和办事流程,重点包括:服务事项清单、政策规定、申报材料要求、审批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等,打造“阳光民政”。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接受村民业务代办,随时掌握民政对象的相关基本情况。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公开上墙广泛接受监督,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便民为民的原则,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四)创新服务手段。加强与上级民政业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逐步推广民政业务在基层的网上申请,在线审批,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群众足不出村即可办理民政业务。同时,探索将县乡村三级民政业务平台植入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通过功能植入将民政业务纳入“一站多能”服务范围,努力让群众足不出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高效便捷民政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联业公司、各镇乡(街道))
(五)落实“四有”机制。即:县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镇乡(街道)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并建立工作台账;村(居)有办理民政事务专干并建有花名册;户有社会保障证卡。(责任单位: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8年2月—3月底)。以毛庄镇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乐亭镇韩坨村和蔡各庄村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为试点,设立乡村级为民服务站,配齐设施配套,加强人员力量,健全制度规范,提供高效服务。其他镇乡(街道)、村(居)同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4月—6月底)。以试点乡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为样本,其他各镇乡(街道)、村(居)结合实际推广建设为民服务站,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民政服务,基本实现基层民政服务的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7月—12月底)。落实国家和省市总体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民政服务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动态提升,广泛宣传推广“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乐亭民政服务新模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县成立由县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人社、编办、财政、联业公司等部门、各镇乡(街道)主管副职为成员的乐亭县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各镇乡(街道)要成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并指导行政村(社区)建立相应工作小组。县乡两级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协调联动。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机构编制部门要合理调剂编制配置,健全基层民政机构,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安排管理工作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和公益岗设置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联业公司要配合民政部门将民政业务平台功能植入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与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平台的服务管理。
(三)加强能力保障。镇乡(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民政和社会事务工作负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前须征求县民政部门意见。县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乡、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民政政策,熟练掌握工作方法和业务流程。要加强对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表现的考核考察,对不适宜做基层民政工作的,应及时调整。县民政局、财政局要研究制定保障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经费支出办法,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纳入督导内容,重点加强对各镇乡(街道)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确保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12月份,县政府将组成考核验收工作组,对各镇乡(街道)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县委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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