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乐政函〔2018〕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
郭印锋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刘新民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茹同志(女)县监察局副局长(副科)职务。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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