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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郭印锋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1 10:50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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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函〔2018〕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

郭印锋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刘新民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茹同志(女)县监察局副局长(副科)职务。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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