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内容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亭县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8 10:47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乐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乐亭县农牧局(林业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乐编〔2017〕50号)要求,成立乐亭县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即日启用“乐亭县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印章。

附件:印章章样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乐亭县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印章图片.jpg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