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函〔2017〕12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河北省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乐亭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乐亭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642项,涉及39个县直部门、单位,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设定依据、实施对象、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详见附件)。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公布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县编办在乐亭县机构编制网络红页、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汇总清单。
二、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后,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增减情况,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乐亭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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