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函〔2017〕7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乐亭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乐亭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改革和创新支农惠农方式,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经济利益,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与参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中国人保财险乐亭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联合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根据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办模式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采用联办共保模式,由县政府和人保财险按照5:5比例进行联办共保,双方份额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双方均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专用账户,接受上级和同级财政、审计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正常年景有节余,小灾之年能持平;遇特大自然灾害时,政府赔偿部分通过巨灾风险准备金等进行赔付,人保财险按行业政策规定进行赔付,保证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模式带动其他涉农保险,逐步建立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机制,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履行职责,协调联动,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建设。
(二)联办共保,专业运作。采取县政府和人保财险按照5:5比例进行联办共保的模式,由人保财险按照专业化管理和运作方式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三农”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三)收费合理,减轻负担。初期,采取以保成本的方式,使农民能够承担得起保费。在实际工作中,要遵循提保面,广覆盖的保险大数法则。具体每年补贴比例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四)单独立账,单独核算。县政府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资金专户,用于联办共保业务经营核算;人保财险要根据财政部、保监会财务管理要求,对联办共保业务单独核算。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积极、稳妥、健康发展,成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农办、财政局、审计局、农牧局、人保财险、气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和招聘业务人员相结合,组成乐亭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共保办”),负责全县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的组织协调和风险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发展、防灾理赔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组。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三农”保险服务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完善的操作流程,健全的档案。
五、工作职责
(一)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农业保险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制定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保险的计划和措施;做好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的组织、推动、协调工作;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组织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应缴保费收取,引导农户自愿参加保险,落实各级财政保费补贴;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协助人保财险做好大灾理赔查勘定损工作;考核监督人保财险的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三农”保险服务机构要协助人保财险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人保财险开展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
(二)中国人保财险乐亭支公司职责。积极做好农险宣传工作;负责联办共保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提供业务单证,办理承保手续;做好农业保险各险种的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保险查勘定损、理赔款项发放;根据财政部、保监会有关规定和人保财险财务核算办法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核算工作;协助做好政府部分农业保险资金的管理工作,合理和节约用好管理费用;协同做好“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建设。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联办共保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相关政策
(一)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开展险种。实施联办共保模式开办的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小麦、玉米、水稻、日光温室、塑料大棚、中小棚等6个险种,具体补贴政策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账户设立、管理费用管理。县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设立机构,独立开设账户,独立核算;管理费用按照应分保费份额收入的20%提取,主要用于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包括各乡镇、街道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训、承保、查勘定损、理赔、服务等与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相关的工作支出。人保财险按照上级公司核定费用标准列支费用。
(三)巨灾风险准备金。为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县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具体事项
(一)参保对象。全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场、农业园区等,均可根据险种自愿投保。
(二)条款费率。严格执行保监会颁布的条款、费率。县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农业保险产品开发需求,报省相关部门审批。
(三)保障程度。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目的,保障水平原则上按种植业保障直接物化成本。所有保障范围和赔付标准以保监部门颁布的条款为准。
(四)单证和印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使用由中国保监会批准使用的统一保单,由人保财险统一印制。出具保单时,加盖“乐亭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专用章”。
(五)农户保费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应缴纳的保费统一由乡镇(街道)“三农”保险服务机构组织收取,并负责登记、造册、收费、统计和汇总,全部解交人保财险账户。保费到帐后,人保财险按照联办共保份额出具共保保单。人保财险出单后要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统一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各级财政的补贴资金。全部保费到帐后,人保财险按保费的50%将资金划转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专用账户。
(六)赔案处理。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赔案的处理由县联办共保办公室牵头,人保财险会同农牧、气象等相关部门按照农业保险条款进行查勘定损并制定理赔方案,报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赔付。发生大面积灾害时,农业保险联办共保赔案的处理由县政府牵头,人保财险和县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灾理赔工作组等相关部门按照农业保险条款共同处理。赔款兑现前,由“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在村委会张榜公布。赔款采用“一折通”直接支付到农户。
(七)资金管理。县政府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专用账户,由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每年年底由审计部门负责审计。一是按月清算财政补贴保费。每月末,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保财险出具的保险单,向财政部门按险种提出财政保费补贴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财政补贴保费划入人保财险专用账户,然后人保财险再按联办共保比例划至县政府联办共保专用账户。二是按月清理理赔周转金账户。每月中旬,共保办根据农业保险理赔情况,将相应的款项划入人保财险理赔周转金账户,保证及时赔付。发生赔款时,人保财险按共保比例将政府赔款从理赔周转金账户支出。三是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按现行政策从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专用账户年底盈余中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其余部分用于支持县域农业发展。农业保险专用账户管理受财政、审计和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
(八)奖惩措施。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开展联办共保工作中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乐亭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乐亭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福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兼河北乐亭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石井满 县委常委、副县长兼农工委书记(正县)
成 员:王 浩 县政府农办主任
付 兴 县财政局局长
李 鹏 中国人保财险乐亭支公司经理
王蕴超 县农牧局局长
杨学勇 县审计局局长
龚 宇 县气象局局长
王文强 汤家河镇党委书记
侯树安 乐亭镇镇长
程 刚 毛庄镇镇长
张 琰 胡坨镇镇长
贺晓亮 阎各庄镇镇长
张永胜 马头营镇镇长
王艳峰 新寨镇镇长
李震生 庞各庄乡乡长
朱林涛 大相各庄乡乡长
李 超 古河乡乡长
周振波 汀流河镇镇长
赵乐永 中堡镇镇长
王永健 姜各庄镇镇长
张宏伟 乐安街道办主任
齐文武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齐文武同志兼任。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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