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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亭县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14:44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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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函〔2017〕3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亭县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学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彦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安瑞强县国资办主任

刘为宁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陈建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安爱迎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

乔九梅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张毅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学文县信访局副局长

史志清人行乐亭支行副行长

祖秉宣县银监办副主任

张烨县政府财税金融办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财税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彦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会议,随时沟通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度,确保我县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有序开展。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行业主管部门是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风险处置及日常监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交易场所风险形势的严峻性和清理整顿工作的艰巨性,在明确职责的前提下协同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县政府财税金融办

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牵头制定监管政策;

县商务局

负责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指导监督,督促违规交易场所规范整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暂停交易场所注册,对登记名称中擅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进行清理规范;

县财政局国资办、县供销联社

负责国有控股的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人行乐亭支行、县银监办

负责督促县内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与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专项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做好对违规交易场所停止提供资金托管和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配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进行依法查处和取缔;

县公安局

负责交易场所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县信访局

负责及时向县政府财税金融办等有关单位提供投诉举报线索,做好信访处理工作。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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