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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亭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16:22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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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函〔2017〕2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乐亭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乐亭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县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加快建设沿海强县,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实施范围

对全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类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

县级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和电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务单位。

二、行动目标

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提出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效能显著提升、担当实干成为自觉、基层群众受益更多的目标,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按照“四个干”抓落实机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全力打造投资者交口称赞、与国际接轨的乐亭环境品牌。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地区,企业在其他地区能办到的事项,在乐亭不仅也能办到,而且要办得更好,企业办同样事项在乐亭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对创新型人才团队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4.各级干部为基层、为群众、为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5.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中央、省、市、县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牵头单位:发改局、商务局、招商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牵头单位:发改局、商务局、招商局,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牵头单位:监察局,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4.园区承接方面。集中解决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招商政策不优惠、硬件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载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的问题。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5.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牵头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6.政务窗口服务方面。集中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的难点问题。牵头单位: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共一年时间,分5 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4日)

1.集中学习讨论。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迅即开展以解放思想、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各单位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工作方案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晾晒,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公开评价。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县直各部门要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乐亭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将问题清单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工作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问题清单进行公开晾晒,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公开监督。

2.全面排查。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系统本辖区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排查梳理问题清单也要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并上网公开。

3.广泛征集。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按照方法设计科学、 征询范围广泛、查找问题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聘请知名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组织暗访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也要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梳理汇总。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各有关单位。各单位也要参照县做法,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全县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专项整治。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作为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各单位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县级领导带队入企分包帮扶、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对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县级重点改革项目,由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分别确定一批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文件,建立政府诚信行政、干部诚信履职的制度机制;建立第三方机构每年对我县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评估发布机制;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对全县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销账;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全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监察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招商局)。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抽调成员单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马头营物流园、汀流河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和关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和具体人员。要把工业园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园区内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承载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打造聚集国内外项目、人才及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全县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要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各相关单位都要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推动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各相关单位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要加强同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及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附件:乐亭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名单

附件

乐亭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名单

组长:王学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立存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云祥县商务局(招商局)副书记、副局长(正科)

史贵宝 县监察局局长

陈利勤县商务局局长

袁凤祥县工信局局长

吴万颖县发改局局长

郭印锋 县环保局局长

边志功 县安监局局长

郭政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永超县人社局局长

吴春利县住建局局长

骆建勇县交通局局长

付兴县财政局局长

高应宽 县水务局局长

刘志强 县国土局局长

焦东民 县科技局局长

薛晓东县政务中心主任

赵东锋 滦河口开发办主任

姜小强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卢昌宏 县供电公司经理

姚晨赓 县移动公司经理

高玉顺 县联通公司经理

刘建新 县电信公司经理

候树安乐亭镇镇长

吴振亭毛庄镇镇长

王 超汤家河镇党委副书记

张琰胡家坨镇镇长

李华清闫各庄镇镇长

张永胜马头营镇镇长

王艳峰新寨镇镇长

李震生庞各庄乡乡长

朱林涛大相各庄乡乡长

夏云敬古河乡乡长

周振波汀流河镇镇长

赵乐永中堡镇镇长

王永健姜各庄镇镇长

张宏伟乐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瑞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永红城区工业聚集区管委会主任

李兴国 马头营物流园区主任

王 竹 汀流河工业园区副主任

崔志明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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