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函〔2017〕1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2月5日17时27分,浙江省台州市一足疗店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2月25日8时22分,江西省南昌市“唱天下”量贩式休闲会所拆除工程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初步认定是现场工人违规焊割装修材料引起火灾。同时,河南、广东、云南等地也相继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降雨偏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防火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县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真正把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摆到突出重要位置。尤其是清明节即将来临,民间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因烧香、焚纸、点烛等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既有工作基础上,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周密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春防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将建筑施工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全面开展大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提请县政府予以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依法采取“三停”、查封等强制措施,严防养患成灾。各镇乡、街道办要成立由乡镇综治办、安监办、电力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本辖区棚区、柴草垛、村民用火、用电、用油、孤寡老人住所等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辖区内各村、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守护制度等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垃圾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做好垃圾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农村消防安全。街道办要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结合平安社区创建,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各镇乡、街道办、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消防队作用,整合消防资源,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思想准备。要切实做好消防车辆器材和战斗防护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胜。要依托农村治保会、治安联防队员等组织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鼓励各村采取多户联防的群防方式,在大风天气或特殊时节组织开展巡逻防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行之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要利用电视、广播、车体广告以及车站、景区的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和手机短信提示等做好消防宣传,各镇乡、街道办、开发区结合当地民间习俗、传统文化和重大节日以及季节性的火灾特点规律,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下乡、进村、入户、进课堂,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等知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镇乡、街道办要通过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设置消防宣传栏、广告栏、消防警示牌、宣传标语、瓷砖壁画等方式,因地制宜地推动建立农村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特别是通过农村广播,每天定时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不断强化村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宣传氛围。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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