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函〔2016〕9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乐亭县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乐亭县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企业自查,政府和部门集中检查,县安委办组织督查”的方式进行。大检查活动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15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检查范围要做到“三个所有”“两个全覆盖”,即: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属于检查范围;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大检查重点必须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近期事故多发辖区,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公共活动安全;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建筑施工方面。要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市、县建筑施工事故和江西丰城“11.24”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冬季施工企业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及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以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以包代管以及违反规定赶工期、赶进度、盲目施工等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道路交通方面。年底交通运输繁忙,雾大路滑,加上一年一度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是重中之重,务必严防死守,压事故,保平安。要重点检查车站、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客运企业和个体运输户安全运营情况,整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严格“三品”管理,加强车站“三品”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严肃查处超速、超限、超载、病车上路、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农用车载客、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对全县干线道路进行一次勘察,对路面破损严重和易塌方的部位要及时平整加固,在急弯、陡坡、傍河等易发生事故险路险段,要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要组织力量,对路况差、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客运线路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认真制定、落实好恶劣天气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冶金方面。要重点对熔融金属、煤气区和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场所,以及制氧、煤气发生炉、炼铁高炉、转炉、燃气锅炉、钢水吊装等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重点部位的数字化报警系统逐一排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设备检修工作,严格落实检修作业中的动火票、操作票、确认票等基本作业制度和施工、生产调度协调会议制度,做好检修现场安全交底,防止因检修协作失调引发安全事故。
(四)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加大对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因冰冻造成装置和管线破裂引发泄漏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坚决防止液氯、液氨等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发生。
(五)烟花爆竹方面。要重点检查批发企业、经营网点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条件是否达标,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有无应急救援预案。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查超量储存、违规经营,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运输、经销、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六)民爆器材方面。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深化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经营爆炸物品行为,确保万无一失。
(七)消防安全方面。要以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厅、医院、学校、“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单位为重点,集中力量搞好火灾高发时段、防范薄弱时段的执法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从严从细,不留死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小娱乐场所、小旅馆及城乡结合部、易燃建筑密集区的防火检查,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八)特种设备方面。要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检,是否有超限和带病运行情况,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各游乐设施的检验检测和安全性能情况,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施,要立即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运。
(九)公共活动安全方面。凡在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和备案,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科学严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重点防范拥挤踩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控制商家促销活动,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要坚决取缔,强化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的商场人员控制,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同时,机械、电力、建材、轻工、烟草、教育、卫生、旅游、农牧、林业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加之近期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随着年关临近,节日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细化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抓好分管行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做到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工作谁落实。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监管机构,完善安全制度,努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要严肃纪律,对大检查工作不重视,方案和措施不具体,检查和督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监管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恶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排查,强化整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检查组,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涵盖全县生产经营全方位、全领域,横到边、纵到底,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要注重实效,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前一阶段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集中督导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个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增加执法检查的频率,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企业按要求认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保障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检查、复查完整闭合,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严防整改期间发生事故;对整改无望的要提请县政府实施关闭。
(四)严格值守,确保安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跟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时,能立即组织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备足救险物资和抢险设备,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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