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乐政办函〔2016〕83号乐政办函〔2016〕8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2日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