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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 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11:10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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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函〔2016〕7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依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主动出击、追根溯源,打防并举、综合整治”的原则,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坚决打击肆意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护管理工作,努力为鸟类等野生动物创造更加稳定安全的栖息繁衍和迁徙环境,长期、有效地维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二、打击重点

(一)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和繁衍地、候鸟迁飞停歇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路线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城乡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饭店等重点场所非法出售、购买、利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利用汽车、邮寄快递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非法制作和销售鸟网、猎套等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其他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任务

各有关单位既要协调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加强对野生鸟类的巡护管护工作。要组织对野生鸟类迁徙、生活习性、生存区域等方面的调查调研,建立健全野生鸟类资源档案,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提供有效依据。要设置救护中心,开展野生鸟类救护和放生工作。森林公安局和救护机构要切实做好候鸟迁飞的观测工作,在出现因极端天气造成鸟类食物短缺状况时,及时组织投食救助,防止出现因没有食物导致候鸟无力继续迁飞甚至大量死亡等现象。(责任单位:农牧局(森林公安局))

(二)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野生鸟类及其产品的管理,坚决禁止非法来源的野生鸟类及产品进入集贸市场。坚决查处非法加工、制售野生鸟类及其产品的行为,限期关闭违法经营野生鸟类及其产品的店铺,禁止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非法出售以野生鸟类为原料的食品。(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森林公安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三)各镇乡(街道)要从加强预防、消除隐患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本辖区内野生鸟类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对本辖区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对猎捕工具的清除工作,确保辖区内无粘网等易见狩猎工具;二是加大对本辖区野生鸟类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群防群护;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

(四)交通部门要依法强化运输管理,制止非法运输野生鸟类行为,确保流通环节不出问题。一旦发现贩运野生鸟类行为,及时移交公安及农牧等相关部门查处。邮政部门要加强对物流、速递等行业的监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交运物品的查验工作,有效查堵利用空陆运输、物流速递等渠道非法贩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及随身携带、夹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森林公安局)、公安局、邮政局)

(五)森林公安局要针对野生鸟类重点分布区、乱捕滥猎高发区,以及沿海候鸟迁徙停歇地、繁衍栖息地,加强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公安局工作的支持指导力度,对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工作要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农牧(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部门以及各镇乡(街道)要组织建立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必要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把野生鸟类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农牧(森林公安局)、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发现非法运输鸟类和利用粘网捕鸟、毒药药鸟等捕杀鸟类行为,严厉打击,一追到底,彻底切断牟利链条。对违法者该处罚的及时处罚,该抓捕的坚决抓捕,决不姑息纵容。要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爱鸟护鸟志愿者的沟通与联系,发动民间力量,共同保护和发展野生鸟类资源。(责任单位:农牧局(森林公安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各镇乡、街道)

(六)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森林公安局要主动会同新闻媒体经常性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在广大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爱鸟护鸟进课堂活动,并辐射带动家长提高爱鸟护鸟意识。电视台要对相关行动进行深入跟踪报道,对野生鸟类保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森林公安局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切实筑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全民防线。(责任单位:农牧局(森林公安局)、教育局、电视台)

四、开展时间

2016年10月20日起至11月30日。

五、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坚定保护决心。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为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县森林公安局牵头,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工作。公安、交通、邮政、教育、电视台、市场监督部门以及各镇乡(街道)要严格按责任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声势,将违法犯罪势头彻底打下去。同时,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二)深入排查,搜集线索,锁定打击区域和目标。

认真研判辖区内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形势和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排查和搜集工作。各单位要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排查梳理一批重要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主动开展巡查,多渠道、多途径挖掘、搜集、整理犯罪线索,一追到底,严肃查处。

(三)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的监测巡护,强化对周边企业、组织、社区和群众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大对来往交通要道的野生动物运输活动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猎捕和运输野生动物以及出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要主动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部门予以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加强对非法繁育和经营利用、滥食野生动物单位的执法和监督,彻底清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黑市。对各类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

县森林公安局要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向县政府报告。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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