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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亭县红十字会”新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10:48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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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函〔2016〕6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因县红十字会印章章体严重破损,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经县政府同意,即日启用“乐亭县红十字会”新印章,旧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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