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乐政办函〔2016〕6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因县红十字会印章章体严重破损,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经县政府同意,即日启用“乐亭县红十字会”新印章,旧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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