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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亭县政务中心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10:23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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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函〔2016〕6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乐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乐亭县电子政务中心(乐亭县城乡一体化信息服务中心)等机构设置的通知》(乐编〔2016〕16号)要求,将原“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乐亭县政务中心”,即日启用“乐亭县政务中心”印章,“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印章同时废止。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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