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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乐亭县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10:03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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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函〔2016〕4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乐亭县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福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永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组 长:齐丽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安瑞强 县财政局国资办主任

常有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长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王之敏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建国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

臧大喜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新利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姚梦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杨庆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田树敏 县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张茹娟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刘会存 县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站站长

孙克丽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刘永文 县公安交警大队宣检中队中队长

闫娜蕊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科长

杨学会 县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 倩 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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