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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27 10:58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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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地址

乐亭县金融街53号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夏<6-8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值班室:0315-4613698

传真:0315-4613698

四、单位负责人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惊涛

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落实智能监控平台监控职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

七、所属单位

(一)所属事业单位

1、乐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服务中心;

  • 主办单位: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电话:0315-4612021

  • ICP备案:ICP备案:冀ICP备0603111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50007  

  • 冀公网安备:130225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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